人一成年,就要脱离父母。
离家读大学是个很好的契机,这对你是有限度脱离的受控演习。
如果大学时错过了无痛的这一课,日后不仅要经历十倍百倍的痛苦、开刀破肚、清盘断带,才能成功分娩,还会在家庭中留下难以消弭的伤痕。
你必须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这种独立自主、自负全责、自享全权的生活,是真正领受生命这件礼物的唯一正当方式,才是真正的“活着”,从而是对父母赠予生命的最大回报。
无论和父母的关系有多和睦、多紧密,都容不得自己私自决定不独立,容不得放弃自己的自主权,容不得盲从父母一辈子。
这是天道,是自然法和人类世塑造的,由不得你的父母,三叔四舅七姑八姨,秦始皇或者孔夫子来反对。
如果你甘对父母言听计从,以为这叫“孝顺”,而父母笑纳这上交的自由,自以这叫“慈爱”,那么你们都将被人不由自主的视为丑类、败事。
你是一滩烂泥,而父母泥足深陷。
你懒于争取,在一团和气中粉饰太平,在矛盾难以掩盖时将自由意志倒进下水道,将命运打包送给凡人,拒绝积极主动,不愿面对风险,放弃思考独立人格的意义,逃避问题,自甘为奴,故懦弱可憎。
你敢这么做,你必受诅咒,人生必然充满四面而来、绵绵不绝的鄙视、淘汰、放弃,必然辜负而且一再辜负爱你的人的期望,必将把不幸、卑贱传染给一切敢于爱你、服从你的人,因为你在将托付你、信任你的人在实质上变成你父母的俘虏和肉票。
喜欢了你,就莫名其妙多了两个股东。
托付了你,就莫名其妙成了被挟持的人质。
你怎么可能不被鄙视和放弃?欣然享受这一安排的父母怎么可能不深陷罪孽和恶业?
这由不得你,也由不得你父母,你一成年,就必须要脱离父母。不管这造成什么样的所谓“家庭裂痕”、“亲子隔阂”,都不如你未能脱离父母的后果恶劣。你不悔改,你就是不肖子孙。
你与父母每一次矛盾的阵痛,都是你需要脱离父母管束的征兆。
脱离是必须的,是天然的义务,你只能追求在完成这个义务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无谓的伤害,而不能选择“为了回避这种损失而放弃脱离的义务”。
你不必恐惧自主自为会导致“无情”、“残忍”、“不孝”,因为天道至高,不但你在ta之下,父母也在ta之下,你无可妥协,你清白无罪,你不需要道歉。
如果父母的作为导致你主张独立权利、实践人格自由时无法避免要给ta们造成痛苦,那么不要犹豫——只要你尽到“尽可能避免”的礼仪,你可以做下去,整个世界都会站在你这一边。
这就像“任何一个人要以死逼迫另一个人放弃自由,其死亡都必须由其自身承担责任”一样,即使是父母,也无例外。
这是自然规律透过整个近现代史最后锻造出来的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一个既成事实,是一个明确由法律保障、社会公认、公权力保护的基本原则。
就像父母在你小时候会想着“即使ta将来会恨我,我也必须为ta做正确的事”,而咬紧牙关,无视你哭闹打滚撒泼上吊,坚决强制你完成作业、赔礼道歉一样,这时的你一样要拿出“即使ta们将来会恨我,我也必须为ta们做正确的事”的决心,做正确的事。
什么是正确的事?
不愿告知的隐私不告知,不愿配合的计划不配合,不合你的意图的要求不满足。
父母以任何东西逼迫,只遗憾,不道歉,不补偿,且批评、且惩罚。
恰恰是在无数的小事情上寸步不让,让父母从事实中建立“只要威逼,必遭疏远”的明确事实认知,反而可以阻止事态发展到父母敢于妄想“可以以死相逼来干预婚姻、生育、事业”的地步。
强迫吃猪肉,就已经要以“搬出去住”回应。只有这样才能阻止事态向“以死相逼,要求回家、结婚、生子”的死局发展。
这看似残酷,但这原理和父母小时候发现你偷东西就打到你怕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
你偷东西我不打到你怕,我怕你将来会杀头。你们认得出这道理吗?
那么你们强迫我吃猪肉,我不坚持到你们丧失侥幸,我怕你们将来以死相逼,而我会——毫无悬念的——选择无视,那时候你们会十倍的痛苦。
在吃猪肉的时候,你们就应该对我被以死相逼时会如何选择没有任何错误判断的侥幸,这是为了拯救你们,不是为了为难你们、惩罚你们。
你们现在以死相逼,逼我辞职、结婚、生子,我要说对不起。
但不要误会,“对不起”不是指“对不起,我不同意”。
不,我不同意,我不会为此做任何道歉。
“对不起”是指“对不起,我没有在更早的时间、用更小的事情让你们明白我不会接受强迫”。
这是铁骨柔情的爱,你们将来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