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戈为武——散人使用武力的方法

止息兵戈才是武功,要能止战,才是真正的武功。

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日本喜提原子弹,即使微观上发生了很多坏事,但宏观上仍然是合情合理的。

当然宏观的范例对于指导微观的,个体的事务是绝对没用的,这一点本文也一样,哪怕是基于社会客观事实总结的规律,也不能完全适用于每一个人。

回到话题,原本是想写唐山街霸的,但我觉得这事本质上就是黑社会问题,没什么好写的;而我又对身份政治和性别政治这套逆炼阶级斗争的手法极为不满,根本不想反反复复解释这些狗屎,因此思来想去,只能写一写怎么应对这些紧急情况。

写在前头,我没有真人拳皇的经验,所有内容完全依赖他人经验和演绎推理构成。

零:拉姆斯菲尔德曾经用三个词语表达他对于威胁的理解,然后大家帮他补齐成了一个四方格:

- 已经察觉到的已知风险(Known Knowns)
- 尚未察觉到的已知风险(Unknown Knowns)
- 已经察觉到的未知风险(Known Unknowns)
- 没有察觉到的未知风险(Unknown Unknowns)

怎么说呢,无论面临什么情况,尽可能把风险变成KK才是最重要的,万万不可让自己陷入UU之中。

不过显而易见的,UU代表着个人对风险没有任何认知,因此不会采取任何有计划的策略,从而常常导致不可预期的行动,最终让事态恶化至不可掌控的地步。

因此我们在还能未雨绸缪时要做的,就是尽可能从KU和UK中学习,前者是增加姿势水平,后者是学习人生经验;当然不可急于求成,这之中一定会有一些风险,搞不好自己也会翻车,但无论如何,结果总比莫名其妙就曝尸街头来的要好。

当然,对于UU这种完全失去了态势感知的情况,我建议最好赶快跑——矛盾就在这里,如果完全没有态势感知,那么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出跑路这个判断。

除非受过恰到好处的教育,深刻认为好汉不吃眼前亏,惹不起还能躲得起——但好汉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根本不会让自己陷入UU的环境,这又矛盾了。

因此我的建议是,我们年轻人还是要多学习一个,永远保持对环境的敏感性,永远不要上头,永远不要让别人对自己负责,这是能保命的。

〇:基本自由能作为辩护理由吗?当然是能的,不过仅限于辩论赛,那种既不通向财富、也不通向权力,只能为双方辩手提供交配机会的下议院cosplay的所谓辩论赛上才有用。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就一点,拳头打自己身上没人替你疼。

如果从逻辑上来想,如果某个辩护理由已经谈到了xx自由,那不用想,这个主张一定是不合情不合理的,因此才必须搬出宪法赋予的、民法规定的、惯例决定的xx来背书,希望赢得旁观者的支持——没有例外。

尽管有些事情不需要理由——比如酒后对旁桌人实施性骚扰——但法律,道德,哪怕是群众基础,这些事后才能起效的东西,对于即刻发生的不法侵害是没有任何阻力的。

那什么能产生阻力呢?

私力救济。

0:不甘于人后是中国…汉语民族的文化根基,这让人难以吃下眼前亏——因此“好汉不吃眼前亏”才能成为俗语,劝诫人们不要上头。

这不是坏事,如果不是这种永远居安思危,永远反思,永远怀疑的民族性格,我们早就没了。

关键在于要聪明地为可能遭遇的不法侵害做准备,即“以武止戈”。武力不是暴力,武力是智慧地运用暴力,可以是直接使用,也可以是间接使用或不使用,但武力基础是建立在暴力上的——

体格弱小也不要紧,人类以善于使用工具为特性,让世界作为你的武器:

Make the world your weapon.

壹:下死手,否则逃离现场。

这一条是最重要的,一旦准备使用直接武力,那就必须以毙伤敌人为目标。

如果不计划击倒对方,就不要使用包括干扰视力在内的任何直接武力,请离开冲突区。

一定不可以想当然地认为使用直接武力一种表达态度的方式,一定不可以这样想——使用直接武力代表进入暴力解决问题的阶段。

轻率而无章法地使用直接武力,只会让局势恶化,并让自己陷入毫无准备的斗殴中,而面对犯罪分子唯一有用的威慑是展示你拥有致命武力,并且你一定会使用它。

黑暗森林威慑的执剑人不过如此,这里没有圣母的容身之处。

不可轻易动手,一旦动手,就必须让对方倒下。

此时法律是次要的,不要考虑任何视频里看的法律知识,不要思考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不要考虑自己接下来的行为会付出什么法律后果——

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贰:了解身边的什么道具能够作为武器,它能够有什么样的杀伤效能。

因为很重要,所以重复一遍,如果无法找到能有效使用的武器,那么赶快跑。

例如在烧烤店,食客能够取得的非致命武器有啤酒瓶、板凳、钢餐盘、灭火器、滚烫的食物、以流星锤方式使用的挎包等;而致命武器则有烧烤钢钎、碎裂的啤酒瓶、后厨的菜刀等。

这些道具都不是适合械斗的武器,但使用得当时,都能够起到终止犯罪的作用。

不能够作为武器的有桌子、牙签、拳脚、个人财物等。不要尝试用这些显然没有威慑作用和杀伤力的物品攻击不法分子。

总而言之,将这种观察能力和戒备能力训练至自然而然,就像入住酒店后记忆火灾逃生路线图一样的程度时,就可以算基本合格了。

叁:了解使用道具的方法,以及人体的软肋。

这一步可以略微考虑法律后果了,因为目的首先应当是终止犯罪并保护自己,其次才是尽可能降低附带伤害。

因为很重要,所以再重复一遍,如果不能够迅速终止不法侵害并震慑其余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那么赶快跑。

面对性骚扰或挑衅等行为时直接当街杀人是不合适的,但是展示致命武力是合适的——不法分子几乎都是谋财,很少有立志害命的,因此在实践中都是以非致命攻击为主,而非KO敌方。

非致命攻击的关键在于瘫痪动作机能和破坏态势感知,从而创造脱身的时机——这意味着需要制造疼痛、破坏视听觉和打击关节,并以此为需求寻找和推断使用道具的方式。

使醉酒并肾上腺素浓度较高的人产生疼痛感绝非易事,我的建议是不要这么做,除非随身携带有电击装置或化学药剂等直接作用于神经的武器,否则都不会产生明显的效果。

破坏视听觉是最常见也是最实用的手段,但这是为脱身创造条件,而非击倒对方,因此不可以施加干扰后仍留在冲突区。具体方法很多,如向敌方泼洒大量液体、倾倒大量食物、投掷大量细碎物体,随后迅速脱身。

攻击关节是不推荐的,因为这需要大量的训练,一般人不值得投入如此多的时间为小概率时间做准备。

终:牢记自己的目的是终止犯罪,保护自身和同伴的安全,而攻击敌方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

如果我方体格占优,可以考虑示威后以致命武力威慑对方,不战而屈人之兵;

如果我方体格不占优,建议避其锋芒,做好脱身的准备,并通过恰到好处的攻击制造脱身时机。

无论如何,不可以上头,严禁“不蒸馒头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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